钓了一场鱼结果被判刑!钓友一脸问号
简简单单地钓了个鱼,结果被判了三年还不带缓刑。这是抖音某位博主分享的,他的一个朋友发生的真实的事情。法院判决的罪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,俗称投毒罪。有钓友可能就问了,这种罪行和钓鱼有什么关系呢?莫急,下面给您解释原因。
其实,针对这一罪行,会有那么一小众钓友,在无知的情况下,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。这时因为投毒罪在2004年经过修改之后,已经不单单以危害人为标准去执行。修改后司法解释为,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,投毒行为具体指向如何,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,不特定多人或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。在这样的司法解释下,钓鱼当中的鱼也属于在保护范围内。
说到这里,可能有小众钓友会着急,直接说不允许钓鱼就完事了呗!搞这些神神叨叨的干什么。其实,不必这样悲观,依据现在渔具行业生产饵料的标准,以及钓友常用的饵料,都是不会触犯这一罪行的。
但是,某些特殊的饵料及钓法,可能会在钓友不知情的情形下,贸然使用进行垂钓。从而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条件,最后落得不好的下场。所以,下述的几种对鱼体有害的饵料,最好不要在天然水域使用。
第一种对鱼体有害的饵料,并且进入冬季垂钓时,必不可少的一款饵料。那就是含有大量膨胀粉的晶体饵料。这类饵料,在鱼误食之后,会在鱼体内大量的堆积。这类膨胀粉晶体饵又因自身的膨胀性和粘性,会对鱼的排泄系统造成损伤,进而危害鱼体。
所以在使用这类饵料时,真心不建议钓友选择应用,特别是在自然水域当中,以防被依法处置。建议在日常的垂钓当中,最好找到能够替代这类饵料的成分,以来保护鱼体的生理健康。
第二种就是香精类的小药,钓鱼人常用的钓鱼小药,其味型的来源,大致都是工业香精和食用香精这两种。而工业香精是不仅如此人,禽,畜体内的,主要做工业应用为主。若是强行的把工业香精,应用到垂钓当中,这无疑也是向鱼投放有毒物质,故而会触碰法律红线。
食用级别的香精,大都会有着相应的检验标准,在符合人食用的基础上,适当地对香精进行调整,只有食用香精经过调整后,对鱼体不会产生伤害后,才可以进行使用。
除了上述两类不易察觉的钓鱼饵料外,最重要的就是钓鱼人,不要去主动触碰哪些,具有对鱼体产生毒性,昏迷和破坏神经的有毒药品。这类有毒的药品,当投放在水体之后,经过食物链的传递,最终会影响到人体的生理健康。
前文提及被判刑的钓友,就是因为使用了有毒的药品去垂钓,才导致被依法查处。所以在垂钓的过程当中,为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,最好不要拿有毒的药品来应用于垂钓当中。
说白了,与其说这样的法律法规是去保护鱼类。倒不如说是人类对自身安全的觉醒。因为人类处在食物链的最顶层,处在食物链最低端的生物,若是体内堆积的毒素越来越多,人体摄入的也就会越来越多,当毒素堆积到一定的量时,人体的健康就成为了问题。
-
这真不是我吹,我能无钩钓鱼,大家伙儿信不信?
说是无钩,其实有一枚无形的钩——那就是智慧。若是钓鱼人摸清各种鱼的习性和吃食方法,即使一时无钩也可利用智慧之钩试试,说不定也能钓上一尾来,那一定会令你终身难忘的。草茎钓黄鳝今夏某天,我抱儿携妻回乡看望父母。行至家乡的水渠边小路上,我不住地跟妻说:“眼前的...
-
挖蚯蚓还能理解!可挖鱼你能相信吗
蚯蚓生活在泥土里,鱼生活在水里,这是不可置疑的共识。钓鱼人需要蚯蚓钓鱼的时候,一是直接去渔具店购买,二是可以通过自己的挖掘来获取。这些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,可挖鱼你能相信吗?这个还别不信,山东的一位钓友每当到了,冬季的枯水期,都会扛着铁锹去干涸的池塘和河流...
-
漂目加粗仅为了好看?事实并不是如此
都是朋友,这里说句实在话啊!曾经面对各种各样的加粗目浮漂,总感觉是一支浮漂上面带上了一个大帽子一般,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,自然也就觉得这样的浮漂不够灵敏,垂钓中也会产生错失鱼口信号的情况。但谁又能逃脱著名的“真香定律”呢?早些时候看到钓鱼的老大爷们,选择使用...
-
99钓王化绍新
化绍新,山东临沂人,出生于1953年10月。1971年高中毕业,1974年参军,复员后在临沂市运输公司任驾驶员,后入济南经济管理学院学习经济管理专业,1986年毕业。当时化老师痴迷垂钓,经常参加各种垂钓比赛,在长期的垂钓过程中,化老师把爱好做成了事业,成立了化绍新钓鱼用品有限公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