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禁钓地点遭驱赶殴打?钓友硬刚得善果:都可以钓
可能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钓友在野钓的过程中遭受过驱赶、没收装备、罚款甚至是推搡殴打,这种事情屡见不鲜,甚至这几年已经不配上个新闻更别说头条了。绝大多数钓友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基本都选择沉默,也不管到底能不能钓,反正咱也不懂,但有极少部分钓友在负重前行:凭什么不让钓,有法律法规支持吗?
“管理需有法可依”
当然硬刚的情况只能是在允许垂钓、非饮用水源保护基地、没有设立禁止垂钓牌子的地方,如果是确实有法律法规支持的那么硬刚肯定不行,最终的解决可能要被带走写保证书或者没收鱼竿。目前来讲,有法律法规支持的不能钓鱼的只有:一级水源保护基地、某种濒危鱼种保护基地、政府划定鱼儿繁衍禁捕场所、设立有牌子禁止钓鱼的地方。
“被质问得幽怨的眼神”
其他很多地方都是某个人一拍脑袋:这里不让钓鱼,不管这个拍脑袋的人多么牛位置多么高,没有经过人大立法的规定基本都是没用的,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效力。一位钓友在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水库钓鱼就遭到了驱赶,对那些管理人员的提问堪称教科书级别:有录像,提问句句拷问,有理有具有法律支撑,钓友们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学习一下。下面分析一下如果遇到非警察制服的人员过来驱赶钓鱼人,你可以问下面几个问题:
这里为什么不让钓鱼?
有没有法律支撑?
这个规定是哪个部门下达的?
这个规定有没有人大立法,有没有当地公章?
你们有没有执法权力,你们是哪个部门的?
当然最好的操作就是:打印一份当地允许休闲垂钓的文件放兜里,来人驱赶直接把法律法规文件拿出来,一条一条的指给他看(当然前提是你有道理且在非政府划定的禁钓地点)。如果他还是执意要驱赶,立马拍摄视频,拍摄完成之后拨打部门管理电话投诉,或者市长信箱走一波。
“还有这种操作?”
一般来讲这几个问题问出来之后有相当的概率他们就会直接走了,因为他们如果没有执法权力是不能没收鱼竿和罚款,更不可能抓人,如果没有执法权力的人抓人的话那就是非法拘禁。没有执法权力罚款和没收渔具是属于犯罪行为,轻则拘留重则进监狱!再者,这几个问题一旦问出来,这就证明你是一个懂法、懂流程、懂规则的人,见吓唬不到你一般就走了。
如果是穿有编号制服的人过来驱赶收杆可不可以问这几个问题呢?当然是可以的,你还可以要求出示执法证件,因为这是公民应有的权利,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冒充的呢?但是你语气不要硬刚,也千万不能态度不端正口出恶言,因为这可能涉嫌妨害公务。你可以平常语气:请出示您的执法证件、请您给我看一下这里不让钓鱼的文件、请问有没有开执法记录仪……谢谢(这种情况,我遇到好几次,没有证件的我不会理他,有证件的该怎么整怎么整,罚款没收装备也不说话,但是一定要求出示收据,这样后面可以申请复议,复议的时候就说不知道、没有看到附近有牌子、不知道有这个规定,有一定概率去写个保证书之后拿回装备)。
被质疑得哑口无言
但是还是有极端的情况:很多一些非正规的“管理员”都是聘请的“社会”人士,态度蛮横且不讲道理(这种人大多是痞子,道理他也听不懂)。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请记住一点:现在是法治社会,如果他敢抢你鱼竿或者动手的话立马拍视频留存证据,只要动手立马躺地上拨打110,如果他出手过重的话接下来一两年的钓鱼费用预算就不用担心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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